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所是我市唯一一家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所,收费方式采取低费为主,无偿为辅,赞助自愿的原则,维权方式包括为基层工会提供法律顾问,代理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、经济诉讼活动,开展法律宣传,指导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,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。
市委常委、市总工会主席肖国范出席了成立仪式。